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射市监处字〔2021〕0020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及其从属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决定:1、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没收未及销售批号为20201110的小香腿(盐焗味)119袋;3、免予其他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23 |
决定机关 |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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