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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沧处〔2020〕130984200002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违反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7
    决定机关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