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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邢环沙罚﹝2020﹞191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安装加装尾气净化装置致使尾气冒黑烟
    行政处罚内容 0.5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8
    决定机关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