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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1)FC-01013
    违法行为类型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擅自收取预订款
    行政处罚内容 限期改正并罚款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8
    决定机关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