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景丰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61****834K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306民初9087号
    案号 (2019)粤0306执636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5-14
    发布日期 2019-10-3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198615772】。判决书判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宇柏林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货款634063.65元及利息(以634063.65元为基数,按中华人民银行同期货款利率自2018年3月13日起计算至本息清偿完毕日止)。若二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749元,保全费3995元,由原告负担1291元,二被告负担13453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