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20]ZF4-015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该公司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款之规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05 |
决定机关 | 天津市南开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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