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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淳土资执罚字2018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淳安县青溪新城建设投资发展公司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741.35平方米土地;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地面积2213.33平方米的道路,并恢复土地原状;3、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地面积528.02平方米的道路;4、对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213.33平方米土地,按15元/平方米处以罚款,罚款额计人民币叁万叁仟壹佰玖拾玖元玖角伍分(¥33199.95元),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28.02平方米土地,按10元/平方米处以罚款,罚款额计人民币伍仟贰佰捌拾元贰角整(¥5280.20元),两项合计罚款额为人民币叁万捌仟肆佰捌拾元壹角伍分(38480.1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7
    决定机关 县国土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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