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湘)安监执法支队罚单〔2021〕xtszp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责令停止生产、限期2021年2月28日前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7248.11元(大写:柒仟贰佰肆拾捌元壹角壹分),并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9
    决定机关 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汤海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