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苏虎)应急罚[2020]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行政处罚内容 苏州天驰新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处以5.1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30
    决定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