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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椒综执罚决字〔2020〕第004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台州万沚置业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行政处罚内容 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台椒综执罚决字〔2020〕第00481号被处罚人:台州万沚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2CJH474M(1/1)法人或负责人:李效云联系电话:18057712842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东平路859-1号119室-2本局对被处罚人台州万沚置业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于2020年1月2日依法予以立案,并指派执法人员金海荣、崔努敏承办。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相关被处罚人等,对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调查。2020年4月22日,本局依法向被处罚人送达了《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台椒综执罚先告字〔2020〕第00311号),告知被处罚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经查明,现代大道以北、学院路以西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椒江区葭沚街道现代大道以北、学院路以西。该项目于2019年9月29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显示该项目建设单位是台州万沚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中兴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9月25日,被处罚人台州万沚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兴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中兴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开始进行施工。2019年10月29日,施工单位中兴建设有限公司为赶工程进度,在现代大道以北、学院路以西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情况下,与台州博翔运输有限公司达成口头协议后,由台州博翔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建筑垃圾。台州博翔运输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初开始进场运输建筑垃圾,截至2019年12月27日9时00分被本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已向外运输300m3左右的建筑渣土。被处罚人台州万沚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11时前已停止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照片、现场(草图),证实现代大道以北、学院路以西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为赶进度,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情况下,由台州博翔运输有限公司旗下浙J?97528重型自卸车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被执法人员发现的现场情况。二、《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证实了本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8
    决定机关 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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