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西卫传罚告[2019]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艾维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古墩路口腔门诊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2月26日医疗废物暂存间未上锁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本机关决定作出1、警告;2、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27 |
决定机关 | 区卫健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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