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穗综越处字〔2021〕1700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环境保护管理>>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捌仟捌佰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7
    决定机关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