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苏熟(消)行罚决字〔2020〕02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1号与3号厂房之间、5号与6号厂房之间搭建大棚设置仓库,占用防火间距,责令于2020年10月9日前改正。到期复查发现仍未整改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6
    决定机关 苏州常熟市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