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石市工商处字〔2017〕0503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0.00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8-04 |
决定机关 |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闯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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