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济南鲍山药业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高海港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66139305-9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191民初2482号 |
| 案号 | (2019)鲁0191执1723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高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9-11-06 |
| 发布日期 | 2019-11-19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山东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济南鲍山药业有限公司2019年7月17日前向原告山东润天医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50000元;二、被告济南鲍山药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前向原告山东润天医药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93360元;三、被告济南鲍山药业有限公司2019年10月31日前返还原告山东润天医药有限公司保证金200000元。四、如被告济南鲍山药业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支付款项,原告山东润天医药有限公司有权对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并要求被告济南鲍山药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00元。五、原告山东润天医药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六、双方就本案其他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950元,减半收取3975元,保全费3020元,共计6995元,由被告济南鲍山药业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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