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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南海执处罚﹝201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海洋倾倒许可证,擅自向海洋倾倒废弃物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27
    决定机关 南沙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园林局、畜牧兽医局、南沙区委农村办)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