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0〕4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授信调查未尽职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康建平、宋刘明、程娟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22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洪熙阳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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