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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处〔2018〕7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侵权“江小白”高粱酒20瓶;3、罚款1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18
    决定机关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甘绍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