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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市监罚处〔2019〕3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未清退多收费用253002.8元,逾期未清退的予以没收,上缴财政。2、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计罚款39382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5
    决定机关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郑永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