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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太旅市监经处字〔201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产品;二、处以罚款陆仟叁佰叁拾元整(¥6330),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12
    决定机关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度假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蒋荣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