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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建公(寿)行罚决字[2021]005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3月16日13时许,我局民警在建德杭燃燃气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落实网站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涉嫌违反《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五)(七)项、第十二条(二)(七)项、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6
    决定机关 浙江省建德市公安局寿昌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