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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吉银监罚决字〔201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规办理同业存款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8
    决定机关 吉林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许海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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