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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吴江)市监案字[2020]0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哄抬价格销售口罩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121.75元。2、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10608.75元,两项合计12730.5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4
    决定机关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