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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环法泸环罚字〔2017〕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违反限期治理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22
    决定机关 泸州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