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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黄)应急罚〔202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延安旅游(集团)黄龙投资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与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5
    决定机关 黄龙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