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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玉市监案字〔2020〕3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1、罚款1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1
    决定机关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沈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