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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唐银监罚决字〔201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办理抵押贷款业务转嫁成本
    行政处罚内容 处二十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10
    决定机关 唐山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杜少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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