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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龙城管综执处(2021)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6月18日,我局收到县住建局《龙川县住建局关于对麒麟公馆等工程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处罚的函》,发现当事人(单位)涉嫌违法违规,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实,当事人(单位)承建的家和名苑工程,存在2#楼的二层梁板未按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结论为修改通过)进行二次论证审批通过擅自施工,且监理单位于4月24日发出停工令后仍继续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6月18日,我局收到县住建局《龙川县住建局关于对麒麟公馆等工程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处罚的函》,发现当事人(单位)涉嫌违法违规,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实,当事人(单位)承建的家和名苑工程,存在2#楼的二层梁板未按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结论为修改通过)进行二次论证审批通过擅自施工,且监理单位于4月24日发出停工令后仍继续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1
    决定机关 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