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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公(消)行罚决字〔2017〕007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的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帐号:3306666135010026105820)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临海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4月21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21
    决定机关 临海市公安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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