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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揭执罚〔2020〕空0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未经规划验线,擅自在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环市东路以西、湖心路以南地段进行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根据现场勘验,结合该建筑设计图纸和项目工程师测算,第24栋拟建地上两层,地下一层,现已建设有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建筑面积2027㎡(地下一层531.48㎡、地上二层 747.76*2=1495.52㎡);第23-3幢拟建地上二层,现已建设有地上一层,建筑面积754㎡,第二层现正处于钉梁板尚未浇筑混泥土;第6栋拟建设地上三十三层,地下一层,现已建设有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70.50㎡,地上首层正处于钉梁板尚未浇筑混泥土。总建筑面积3251.50㎡。
    行政处罚内容 1、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的行为对该当事人处以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人民币5898255元百分之八点五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为人民币伍拾万壹仟叁佰伍拾壹元陆角柒分(¥501351.67);2、对未经规划验线擅自进行开工建设的行为对该当事人拟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的行政处罚。总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壹万壹仟叁佰伍拾壹元陆角柒分(¥511351.67)。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4
    决定机关 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