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江市督局市管药罚处字〔2018〕0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劣药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销售劣药,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的阳起石(批号:170501)3.6kg、阳起石(批号:180601)20.7kg和马勃(批号:18061011)7.5kg;2、没收违法所得736.93元;3、罚款3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29
    决定机关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元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