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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明市监处字〔2020〕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福建省三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品的一次性防护口罩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165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3
    决定机关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翁宝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