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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衢江市监检处〔2016〕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二、罚款人民币15619元,上缴国库。三、没收违法所得32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01
    决定机关 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建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