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聊自然资规罚字〔2021〕401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44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1、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湖西办事处明堤村;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1246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25元罚款,小计:3115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15 |
决定机关 |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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