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内威市监处〔2021〕5110242100034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 |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警告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25 |
| 决定机关 | 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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