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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昌(消)行罚决字[2019]0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0
    决定机关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