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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东宁吉信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龙吉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0264562-0
    执行依据文号 东劳仲案字[1999]7号
    案号 (2017)黑1024执15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宁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东宁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2-06
    发布日期 2017-11-2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黑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时成立死亡安葬已经有吉信公司承担,不需要再向其家属另外支付丧葬费补助费。2、由吉信公司支付给申诉人李春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5880元(企业月平均工资324.75*48个月=15880)。3、按月支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324.75元(3人享受企业平均工资的100%)。抚恤金标准由吉信公司随着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逐年提高,每年重新核定一次,并按重新核定的标准支付。李春风每月享受当地企业平均工资的40%,两子女享受当地企业平均工资的30%,直至18周岁,或完成学业为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