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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巩环罚决〔2017〕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将未经处理的废碱液直接外排,进入污水管网。
    行政处罚内容 处捌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23
    决定机关 巩义市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