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腾人社监罚字(2019)第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和《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00)整 |
行政处罚内容 | 不按2019年3月5日《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通知》和2019年3月28日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腾冲电视台《关于参加201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实行网上年审的通知》的规定于(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内)参加劳动执法年审。我局按《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给予行政处罚(罚款500—50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三十条,你单位可以陈述申辩。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30 |
决定机关 |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