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萍乡市法莱德实业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30105****5028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302民初1797号 |
| 案号 | (2021)赣0302执1728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1-07-07 |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江西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萍乡市法莱德实业有限公司应在2021年5月30日前向原告何敏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69,968元、逾期办理不动产权证违约金7443元,两种违约金共计77,411元; 二、原告何敏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本案受理费1735元,减半收取867.5元,由被告萍乡市法莱德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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