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摄像头产品同时进行PDAF烧录的设备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721511591.4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07491135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12 |
申请公布号 | CN207491135U | 申请公布日 | 2018-06-12 |
分类号 | H04N17/00 | 分类 | 电通信技术; |
发明人 | 谢国斌;何雄光;吴志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州汉尼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东莞市中正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张汉青 |
地址 | 516000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陈江大道北49号恺晨科技企业孵化器B栋105室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PDAF烧录的技术领域,公开了用于摄像头产品同时进行PDAF烧录的设备,包括主机体,主机体上具有多个用于进行PDAF烧录的测试模块,测试模块上具有嵌入双摄像头的测试槽,测试槽的底部朝向主机体的方向开有两个槽孔,双摄像头嵌入测试槽后,双摄像头的摄像头分别抵接槽孔;主机体还包括有封盖多个测试模块的封盖模块。通过双摄像头嵌入进测试槽后,双摄像头的各个摄像头抵接槽孔,摄像头与内部的PDAF烧录装置连通,通过PDAF烧录装置对双摄像头进行测试,以提升双摄像头的性能,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摄像头产品同时进行PDAF烧录的设备,用于为手机上的双摄像头进行PDAF烧录,提升摄像头的各方面性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