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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综海处字〔2021〕第1200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4月8日 1时20分,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 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东延线海珠区101工程工地 进行 夜间施工(使用机械可停),现场施工人员2人,使用运输车1辆、叉车1台,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未取得《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5
    决定机关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