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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环罚(201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我局于2019年1月16日调查发现,当事人负责建筑施工的位于台山市台城长岭村委会温边村的沃华?时代广场小区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没有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夜间超时施工作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在夜间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2、处罚款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19
    决定机关 台山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