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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兰运罚决字[2019]第33078151191001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兰溪市物发民爆器材运输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9月,兰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兰溪市物发民爆器材运输有限公司8月份卫星定位数据异常。兰溪市物发民爆器材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兰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兰溪市物发民爆器材运输有限公司8月卫星定位数据88分,电子路单84分,卫星定位数据和电子路单数据偏低。兰溪市物发民爆器材运输有限公司有专职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出现数据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对被委托人询问调查,书证佐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予以认定。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7
    决定机关 兰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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