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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清环罚字〔20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对该公司作出罚款贰万元(¥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14
    决定机关 清镇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