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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颍泉税罚﹝2021﹞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对安徽省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丢失发票的行为,给予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4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颍泉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