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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呼银监罚决字〔2018〕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22
    决定机关 呼伦贝尔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刘栗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