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鸡传染性鼻炎的中药口服液及其制备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410047091.4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3751244B 公开(公告)日 2016-04-20
申请公布号 CN103751244B 申请公布日 2016-04-20
分类号 A61K36/28(2006.01)I;A61K9/08(2006.01)I;A61P31/04(2006.01)I;A61P11/02(2006.01)I 分类 医学或兽医学;卫生学;
发明人 张会梅;蒋贻海;钟英杰;付海宁;庞云露 申请(专利权)人 潍坊诺达药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济南智圆行方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代理人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诺达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 266100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山东高速大厦12F06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治疗鸡传染性鼻炎的中药口服液及其制备方法,每100ml所述口服液中包括如下重量配比的组分:主药,臭灵丹草80-150g,辅料:山梨酸钾或尼泊金酯类0.1~0.3g。本发明还提供了上述中药口服液的制备方法,本发明中药口服液服用简便,疗效显著,无毒副作用,适用于治疗鸡传染性鼻炎,从而解决部分西药对鸡副嗜血杆菌治疗的弊端,且中草药治疗鸡传染性鼻炎具有低药残、低毒副作用,不但是可持续禽业发展的要求,也是人们提高生活质量和对绿色食品消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