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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灵安监管案字(2017)第KS0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内容 该公司950坑井下845掘进工作面局部有非阻燃电缆未更换,845掘进工作面局扇非矿用,845掘进工作面风筒不阻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15
    决定机关 灵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