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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1000017****981J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1民初792号
    案号 (2019)鲁01执125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7-24
    发布日期 2019-12-16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截止2019年4月9日,被告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欠原告山东世纪舜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广告发布费52368577.08元。被告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前偿还500万元,于2019年6月20日前偿还500万元,于2019年7月15日前偿还600万元,于2019年8月15日前偿还700万元,于2019年9月15日前偿还800万元,于2019年10月15日前偿还800万元,于2019年11月15日前偿还800万元,于2019年12月15日前偿还5368577.08元。被告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前自愿向原告山东世纪舜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46万元。原告山东世纪舜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二、如被告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条的约定还款,则其应再向原告山东世纪舜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支付截止2019年4月9日的利息損失120万元。同叶本调解协议第一条的约定还款期限提前到期,原告山东世纪舜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有权就本调解协议确定的未偿还的欠款数额全部申请强制执行。被告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应以未偿还的全部欠款本金数额为基数,自原告申请执行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向原告山东世纪舜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损失;三、案件受理费321135元,减半收取为160568元,由被告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因该款原告山东世纪舜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已预交本院,被告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该款支付给原告山东世纪舜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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